市有关部门组织社保业务骨干集中学习培训
本报讯(记者 郑健) 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保障制度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为使广大从事社保工作的人员全面、详细了解《社会保险法》,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和市总工会联合举办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培训班,普及社会保险知识。
据了解,《社会保险法》自1993年开始起草、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先后四次审议,于2010年10月28日终获通过。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社会保险法》对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各险种的覆盖范围、缴费负担、待遇水平、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等作了规范,对社保费征缴、社保经办、社保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该部法律通过国家立法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物质帮助和补偿。
活动中,市人社局和市地税局的有关负责人分别对《社会保险法》中涉及的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不同险种、社保费征缴、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100多名来自基层、从事社保工作的业务骨干参加了学习。
本文来自: 潮州日报新闻网 详细参考:http://www.chaozhoudaily.com/Article.asp?ID=4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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